今天帶秉秉去便利商店繳費完,要出商店時,我突然看見秉秉拿起櫃檯下方的加倍佳棒棒糖,
就往自己的口袋裡塞,當下小震驚了一下,但依照一些育兒書所教及我對他的認識,我知道他
不是故意的,但是那絕不能當成犯錯的藉口。
《不告而取謂之偷》這個觀念,就趁機和他好好的教育一番,當然…不可能和小小孩說那麼深
,只能用最淺顯的方式告訴他,不管任何的商店裡的東西,都是老闆的,只要我們沒付錢,就
是老闆的,要付過錢後,才是我們的,才能收進我們的包包或口袋;而那個東西,我們現在並
不打算購買,所以請他自己從口袋拿出來,物歸原位。
幸好秉秉有把我的話聽進去,還自己重覆了兩次,"東西沒付錢錢,是老闆的。我們要付錢錢買
,才能帶回去",說完後就自己乖乖的從口袋拿出來,放回棒棒糖架上。
看著孩子愈大,愈有感觸,教育的路很長,考驗重重;很幸運的是現在孩子正在建立觀念的時
期,是在我們的身邊,我們可以牽著他的手慢慢走,跌倒了可以扶他起來;雖然他是獨生子,我
們也希望他能夠將規矩好好的養成;因為我們不可能牽他一輩子,若是養成一個小霸王,不是愛
孩子,而是殘害他;寵也是一種毒,適量會讓人很舒服,但過量就會害人害己。
不乖的小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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